(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党支部、综合科)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综合科、执法支队)
(三)制定我办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作用,把普法工作融入依法行政执法全过程。(综合科、执法支队、工程科、指挥通信科)
(四)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制度。(综合科)
(五)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人防宣传教育周、“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执法支队,各业务科室配合)
(六)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和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综合科)
(七)积极推进法治实践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综合科)
(八)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执法支队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九)加强人防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市普法办汇报人防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报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报送普法责任制落实总结。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等工作。(综合科)
(十)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福建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与人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综合科、执法支队、工程科、指挥通信科)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三明市人防系统全体人员;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巩固“七五”普法成果,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使人防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人防法治机制不断完善,人防法治建设继续加强,人防法治实践持续推进,人防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人防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人防法律法规、防空防灾知识广泛普及,人防法治更加适应人防建设发展要求,为实现人民防空“十三五”规划夯实法治基础。
四、具体举措
(一)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
办党组书记、主任为普法工作负责人,分管综合科的领导为普法工作主管领导,综合科、执法支队为具体责任部门,设专人负责普法工作。
(二)做好部门(系统)内部学法用法
1.建立完善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按制度规定将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人防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落实。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期法治专题讲座。(综合科)
2.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培训和讲座、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等方式,利用人防办网站、微信群、QQ群等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加强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党组、党支部、综合科)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律师作用。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综合科、执法支队)
4.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办领导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述法,党员民主评议中述法。(党组、党支部、各科室)
5.通过自学、专题学习、讲座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综合科、执法支队)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证清理工作。(执法支队)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1.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公开行政执法相关情况。(综合科、执法支队、工程科、指挥通信科)
2.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人防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综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
3.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防空警报试鸣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面向社会的宪法、人防法宣传,充分运用人防网站、报刊专版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人防法等宣传教育。结合年度警报试鸣活动,开展广泛的法治宣传活动。(党支部、综合科、执法支队、工程科、指挥通信科)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人防宣传教育“六进”工作,依托人防宣传教育场所、主题公园、人防工程等,开展普法宣传。(综合科、执法支队、工程科、指挥通信科)
五、责任领导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民防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办党组指派朱长根副调研员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六、责任部门
普法工作由综合科、执法支队牵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科负责对相关普法内容实施普法。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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