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全市人防工作和人防建设。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制定我市人防建设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编制人防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三)研究制定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人防重点镇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据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审核和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并与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共同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四)负责人防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
(五)负责指导和检查督促全市人防教育;配合市教育主管部门编制人防教学计划,指导在校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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