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各科室、各县(市、区)人防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闽人防办〔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行政执法实际,重新编制了行政处罚清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在全市人防领域推行并向社会公示。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1.三明市人防办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2.三明市人防办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指导建议书
4.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建议书
5.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提示书
6.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告诫书
7.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约谈通知书
8.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登记表
9.柔性执法统计报表
10.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闽人防办〔2022〕8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