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各科室、各县(市、区)人防办:
根据《三明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政办[2021]29号)文件要求,在全市人防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结合人防办行政执法实际,制定了《三明市人防办“四张清单”(免予处罚清单)试行》。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中均未赋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行政强制权,故未制定《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现印发你们,在全市人防领域全面推行,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
1. 三明市人防办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指导建议书
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建议书
4.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提示书
5.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告诫书
6.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约谈通知书
7.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登记表
8.柔性执法统计报表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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