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明人防办〔2022〕4号

本办各科室、各县(市、区)人防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闽人防办〔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行政执法实际,重新编制了行政处罚清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在全市人防领域推行并向社会公示。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1.三明市人防办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2.三明市人防办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指导建议书

  4.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建议书

  5.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提示书

  6.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告诫书

  7.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约谈通知书

  8.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登记表

  9.柔性执法统计报表

  10.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闽人防办〔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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