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防”教育的“宣传”力度
来源:市人防办 时间:2017-10-09 11:06
  一、着力提高宣传部门做好“民防”教育的认识。

  宣传部门做好深入普及“民防”教育工作,是由其自身的职责所决定的,也只有抓“民防”教育,才能真正体现它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党委宣传部门作为“民防”教育的主管部门,在“民防”教育中有着重要的职责。宣传思想工作是党的一条重要战线,一个重要的工作。作为党委的宣传部门,其最重要的任务是围绕党的基本战线和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好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为经济建设和改革服务,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服务。大力宣传贯彻中央关于“民防”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是宣传部门的基本职责之一,反映“民防”建设伟大实践和成就,为“民防”现代化建设组织强大的社会舆论,塑造“民防”战线上的英雄形象,是宣传部门的社会责任。宣传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为“民防”建设规范化创造条件。

  二是宣传教育在对象上、目标上、内容上与“民防”教育是有着一致性和共同性。在和平时期开展全民“民防”教育,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通过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增强民族自信、自尊、自强的精神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增强人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爱军习武精神,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提高。这与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因此“民防”教育是宣传部门工作的“应有之义”,宣传部门抓“民防”教育工作,就是抓本职,应当仁不让,责无旁贷。

  二、深入普及“民防”教育要找准着力点。

  抓“民防”教育,应围绕“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这个主题,重点放在增强“民防”意识精神上。

  一是突出“民防”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做好“民防”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强烈的“民防”意识,是一个国家的生存之本,民族的发展之源。加强全民“民防”教育、增强全民“民防”观念的要求,这是和平时期加强“民防”建设,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战略措施,是增强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必不可少的基本教育,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经济建设与“民防”建设、市场经济与“民防”教育、改革开放与“民防”观念,增强国家终合国力与增强“民防”力量的关系,自觉克服和平麻痹思想,从国家安危,民族存亡的高度上来认识加强全民“民防”教育的意义,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民防”、支持“民防”的良好氛围,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二是突出“民防”理论的教育,增强人们的理性认识。重点是系统地宣传马列主义政权观、战争观的理论,宣传“民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关系的理论,宣传“民防”建设的方针政策,促使人民群众的“民防”意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转变,从朴素感情的自发状态向理性思维的自觉状态转变,使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战争与和平的关系,正确处理“民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了解和掌握“民防”建设的大政方针、基本原则、明确新时期“民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自己在“民防”建设中的责任。促进广大群众自觉履行“民防”义务,自觉地支持部队建设,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和“民防”教育的领导。

  三是突出社会主义教育,坚定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信念。一个时期,一些人“民防”观念之所以淡化,其重要原因,就是对社会主义知之不多,知之不深,知之不透,因而心目中社会主义祖国的观念淡薄。因此,“民防”教育应紧紧抓住这个着力点,通过群众真正认识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来之不易,走社会主义道路对于中华民族的兴衰和人类的解放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是突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民防”精神是民族之魂、国家之魂,其核心内容是爱国主义。因此,深化普及“民防”教育,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树立和培养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激发人们对祖国的深厚感情,培养人们为国家、民族利益勇于献身的高尚道德情操,从而使人们以高度的民族自尊心、国家荣誉感和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为国家的安全和富强而奋斗。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