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作者要做宣传人防法的先锋
时间:2017-06-06 23:25
  无庸讳言,相对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刑法、合同法等其它法律而言,人防法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普及率相对较低,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城镇,甚至不少群众没听说过人防法,不知“人防”为何物?不知人防办是个什么机构?主要职责是什么?这说明我们的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还很不到位,还有许多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

  作为人防工作的主管部门,抓好人防法律宣传是其机关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当好人防法律宣传的组织实施者、协调推动者。首先要当好组织实施者。利用人防机关自身资源,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人防法律宣传。要不断开辟新型媒体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使受众对象易于接受。其次要当好协调推动者。要协调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国防教育、社会公共安全教育和公益宣传教育体系,促进人民防空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使人防宣传教育工作“重心下沉”,扩大法制宣传的受众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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