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来源:市人防办 时间:2016-12-01 20:37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明委编办〔2016〕98号)通知要求,以及《三明市落实分解<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实施方案》和省审改办《2016年度设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简政放权绩效考评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管领导:张元江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人防办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负责人:科长林立平,办事员潘晓琼、徐媛红、黄慧珠、梁慧、黄燕。

  综合科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本市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和人民防空建设;

  2.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理论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4.负责人防国有资产和市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管理,提出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的建议;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经费和专项经费进行内部审计。

  二、分管领导:罗兴木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工程科、指挥通信科工作;

  责任科室:工程科,指挥通信科;

  负责人:工程科科长章进福,办事员黄鲁、林雨辰、张运烨;

  工程科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本市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和人民防空建设;

  2.依法建设和管理城市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组织指导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监督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指导、监督县(市)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结合民用建筑就地、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防护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核准;负责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

  4.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5.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指挥通信科科长彭峰,办事员王丽婷、林海、罗路路。

  指挥通信科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本市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和人民防空建设;

  2.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并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3.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城市人民防空疏散计划及各项保障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组织人民防空演(练);拟订群众防空组织组建方案,制定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拟订重要防护目标及防护方案;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4.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管理,指导县(市)开展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理论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6.负责人防国有资产和市级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管理,提出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的建议;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经费和专项经费进行内部审计;

  7.建立完善全市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