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支部关于印发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人防办 时间:2015-02-26 09:51

本办各科室:

  现将《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支部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2015年2月26日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支部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根据明委工[2015]综字3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我办党员干部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中的带头示范作用,落实市创城指挥部的要求,完成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一)按照市直机关直属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计划安排,在“春节”前夕、“七一”前夕、“国庆”前夕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除参加“春节”前夕、“七一”前夕、“国庆”前夕市直机关各直属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组织的统一行动外,每月再另行开展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三)全年活动不少于12次,每次活动不少于2小时。 

  二、服务内容 

  (一)持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 

  以迎“国检”期间梅列区文明办安排的责任路段东新五路(列东街至江滨路北侧),责任楼院和“门前三包”、共建社区为主,持续开展公共环境整治、交通文明劝导、公共设施维护、占道经营纠正、绿化带内垃圾清理、社区楼院大扫除等活动,1-12月每月进行一次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参加总队统一行动),每次活动不少于2个小时。 

  (二)坚持开展扶危助困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困难家庭、空巢老人进行帮扶,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和困难党员,关心他们的退休生活并且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的生活困难,2月份、9月份各进行1次,每次活动不少于2个小时。 

  (三)深入开展“零距离”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开展人防工作宣传,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进企业、进开发区、进管委会。组织技术人员到基层人防办指导服务,规范县(市、区)行政审批行为,督促县办开展人防窗口优质服务,4月份、6月份、10月份各1次,每次活动不少于2个小时。 

  (四)深化行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在人防审批窗口,充分发挥办事窗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审批,建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和绿色通道制度,让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运行更快,效果更佳,实现办事流程无缝对接,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1-12月份每月进行。 

  (五)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志愿服务活动。 

  围绕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组织党员志愿者参加义务植树、绿化美化、节能减排、整治污染、修复生态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生态质量,打造文明生态环境,3月份、7月份、11月份各1次,每次活动不少于2个小时。 

  二、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持续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搭建党员志愿者服务平台,并在时间上、物质上为党员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充分调动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充分调动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二)精心组织活动。按照“一月一主题”活动要求,对党员志愿者服务列出活动项目,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活动期间要打出队旗,身穿红马甲,亮明党员志愿者身份;活动过程要形成文字、图片资料,记录在案;活动情况每季汇总一次,报送市直机关直属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 

  (三)坚持实事求是。要增强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防止在服务活动中搞形式主义。要积极拓展党员志愿活动载体和内涵,不断赋于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新的时代特征和吸引力,使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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