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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是否可以分包?
来源:市人防办
时间:2020-05-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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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分包;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与其主体工程一同招标,不得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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