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市人防办 时间:2019-09-16 16:39

  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5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制定此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服务对象的自觉、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由市人防办成立“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组员,并每年抽取各县(市、区)人防办业务骨干协同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实施对象

  监管对象:检查对象企业名录库中的监理企业、防护设备企业。

  四、实施办法

  根据每年在建人防工程数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在建人防工程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

  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在建人防工程数量30%,抽查频次每年2次(其中,配合省人防办“双随机”检查一次,市人防办自行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一次)。

  对投诉举报项目、要及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局限于随机抽查。

  政策文件链接:(http://rfb.sm.gov.cn/szfgzjg/rfb/zfxxgkml/tztg/201909/t20190920_13362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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