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沙县区人防办: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含两轮、三轮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办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明人防办〔2017〕29号文件《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下放市区部分防空地下室管理权限的通知》规定(原三元区、梅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三元区行政区域),中央、省、市属单位建设的防空地下室由市人防办管理,其余防空地下室由项目所在地的区人防办负责管理,沙县区管理权限不变,请根据《三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从7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综合治理涉及的台账应及时归档备查。联系人:吴惠芬,电子邮箱:383165089@qq.com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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