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420”工程-F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宁化县人防办 时间:2021-05-08 16:10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对宁化县“420”工程-F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将对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受邀投标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

  1.1 招标项目名称:宁化县“420”工程-F;

  1.2 招标编号:PCSMNH[2021]002;

  1.3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标准:

  1.3.1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则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3.2具有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外的必须为甲级),业务种类为系统集成。

  1.4招标项目内容:主要技术要求涉密,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人将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标准”和《确定受邀投标的办法》中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受邀投标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对进入受邀投标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受邀投标人有资格领取招标文件【备注:受邀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先签署项目保密协议并提交《投标邀请书》原件,否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5.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的,请在资格预审公告期限结束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与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6.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及递交截止时间:

  6.1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17时30分;

  6.2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17时30分,携资格预审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送至宁化县中环世纪广场四楼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宁化县中环世纪广场四楼,联系人:小彭,联系电话;13666998128、0598-6629809)报名。预审文件如需邮寄,邮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且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邮寄地址:宁化县中环世纪广场四楼,联系人:小胡,联系电话;13559410326、0598-6826579)。

  7.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招标人将在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http://rfb.sm.gov.cn/)、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公开栏和宁化县政府门户网(www.fjnh.gov.cn)通知,请受邀人关注。

  招标人: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地址: 宁化县中环世纪广场四楼 ,邮编: 365400 ;

  电话: 0598-6826579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翠江大厦D栋2楼 ,邮编: 365400 ;

  电话: 13666998128;联系人:小彭。

  招标人: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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