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人防办 时间:2019-09-16 17:43
各县(区)人防办、本办各科室、信息中心: 

  现将我办《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5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服务对象的自觉、自律,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组织领导 

  市人防办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张元江任组长,副主任罗兴木、副调研员罗兴旺、副调研员朱长根任副组长,综合科、工程科、指挥通信科、执法支队组成的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具体由综合科牵头承办。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人防法》和《人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由市人防法制机构牵头,综合科、工程科、指挥通信科、执法支队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详见附件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人防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应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相应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详见附件2);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3)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 

  (三)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为了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辖区内机构数的30%以下,抽查频次每年2次。对投诉举报项目、要及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不局限于随机抽查。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增强守法的自觉性。对执法人员少的单位,可采取集中执法、上下联动执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各科室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监管对象信用档案、失信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公平、规范、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抓紧制定方案。各县(区)人防办要按照市级方案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宣传培训和督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检查工作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检查对象名录库 

        3.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