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人防办 时间:2018-12-05 11:10
各县(市、区)人防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8〕6号)、《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人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人防办〔2018〕76号)的要求,制定《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我市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8〕6号)、《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人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人防办〔2018〕7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冬春明春火灾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本单位办公区域建筑工程。加强对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的检查,重点检查本部门办公楼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消防器材的可靠性进行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二)加大对在建人防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力度。在建项目必须按照公安消防部门对个类施工、经营场所的要求配备符合规范标准的消防设备,并保持消防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对未依法经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人防工程,或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人防工程,要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对未依法经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人防工程,或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人防工程,要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对人防工程消防设施损坏、无法正常运行、擅自关停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开展对外出租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出租使用的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的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承租方不严格履行承租合同约定的,严厉制止承租方的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报《单建式(含早期)人防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四)加强对结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对本区域的结建人防工程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通畅情况,切实保持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出口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要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地下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推动各单位切实把冬春火灾防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开展宣传,统筹推进工作落实,明确检查要点。

  (二)宣传教育阶段。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人防网站宣传、现场检查、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全面检查阶段。认真对照自查的项目及检查内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期间,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依法跟踪消防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消除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整改任务,确保工程安全使用。

  (四)总结验收阶段。冬春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将适时对人防工程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督促各业主单位组织自查自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人防责任主体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职责,认真检查部署。确定检查范围及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系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力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提高认识,严格督导。各人防工程责任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加强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工作,采取检查、抽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做好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出实效。人防系统中,坚持做好战备值班消防方面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积极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等渠道,针对冬春火灾特点,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春防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在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等地方开展人防消防宣传活动。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大家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反馈信息,认真总结。各人防工程主体责任单位要及时将冬春消防安全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点情况和突出问题,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升人防工程火灾防控和维护管理水平。健全落实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加强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拉动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消防技术装备建设,及时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装备条件,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

  各县(市、区)人防办接到本通知的第一时间,即要指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或召开会议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吴惠芬,电话:0598-8288206,15280591773,邮箱:3831650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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