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切实推进基层人防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经研究,我办拟于2018年12月上旬开展一次全市人防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在建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二)已投入使用人防工程管理情况。
(三)人防执法行为的规范情况。重点查看人防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是否规范。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3日—12月20日结束,检查各县(市、区)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人员组成
(一)带队领导:市人防办副调研员朱长根。
(二)检查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李绛;执法支队孟繁生。
四、检查方式
(一)各县(市、区)人防办自查,市人防办综合检查。
(二)市人防办综合检查采取听汇报、座谈、查资料、实地抽检等方式。
(三)市人防办将对各地人防行政执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将行政执法作为单位的重点工作常抓落实,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二)要认真梳理检查内容,提供真实资料数据,列出审批明细清单,提供卷宗及文件资料。
(三)执法卷宗整理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到“一案一档一卷”,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建立执法档案,及时将档案卷宗进行归档。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