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贵部《关于刘贤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征求意见函》(元委组干〔2012〕63号)收悉,2012年12月11日经本办党组研究,同意刘贤华同志任三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张伟同志不再担任三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此复。
中共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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