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防办2021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将南平、三明市过滤吸收器列入临战转换项目的通知》(闽人防办〔2014〕127号)和《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龙岩、宁德市和全省乙类人防工程的过滤吸收器列为临战转换项目的通知》(闽人防办﹝2015﹞86号)。
各地人防主管部门需加强本辖区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工作,确保新建人防工程的技战术性能。2021年10月1日后新报人防主管部门审批的人防工程项目,过滤吸收器应同步安装到位。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rfb.fujian.gov.cn/xxgk/zfxxgk/zfxxgkml/qtxx/202109/t20210923_56942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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