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设计和使用有关防护(化)设备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人防办 时间:2012-04-20 10:56
各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现将《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设计和使用有关防护(化)设备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设计和使用有关防护(化)设备要求的通知》闽人防办〔2012〕59号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

  
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设计和使用有关防护(化)设备要求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平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保证防空地下室质量,现将防空地下室设计和使用有关防护(化)设备要求明确如下。
  一、防空地下室设计及审查应采用RFP-500型、RFP-1000型新型过滤吸收器, 新型过滤吸收器的有关技术参数详附件,为保证新、旧型号过滤吸收器在工程中安装使用的平稳过渡,要求:
  (一)2012年5月1日前已按旧型号完成图纸设计,但尚未报人防部门施工图防护设计审核的项目,设计单位应调整设计。
  (二)2012年5月1日前已按旧型号完成图纸设计且通过人防主管部门施工图防护设计审核,但尚未安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统计好上述旧型号过滤吸收器,报项目所在地人防办备案核实后,所在地人防办方可同意列为平战转换项目,按平战转换项目要求实施。
  (三)2012年5月1日前已按新型号完成图纸设计的项目,应按照闽人防办〔2010〕121号《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暂行规定》和闽人防办〔2011〕33号《关于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的通知》执行。
  二、2012年5月1日起,防空地下室设计及审查不应采用扩散箱、胶管活门、防爆波阀门等产品,而应选用扩散室、悬板活门、防护阀门等设施和产品。
  三、防空地下室设计时,推荐采用以下类型防护(化)设备和技术措施:
  (一)门洞不大于4米的人员出入口,选用钢筋混凝土人防门;门洞大于4米的,可选用钢结构人防门。
  (二)项目设计人防电站时,可选用电动风机取代人力风机。
  (三)油网除尘器超过4台时采用立式安装,应布置除尘室、集气室,除尘室和集气室间隔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墙。
  (四)战时功能为一等人员掩蔽部的工程,当设计隔绝防护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在防护通风专业设计说明中明确需采用氧气再生装置,表明氧气再生装置需要供氧时间,并在原理图标示氧气再生装置。
  四、防空地下室设计采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规定的HRB500型、HRBF500型钢筋进行结构动荷载计算时,在国家未明确规定前,暂不考虑材料综合调整系数。
  附件:新型过滤吸收器设计有关参数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
  
附件:
  新型过滤吸收器(RFP-1000型、RFP-500型)
  
检测项目
  RFP-1000型
  RFP-500型
  额定滤毒通风量
  1000m3/h
  500m3/h
  阻力
  ≤850Pa
  ≤650Pa
  质量
  ≤180kg
  ≤120kg
  外形尺寸
  ≤870mm×623mm×623mmA
  ≤730mm×623mm×623mmB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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