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5月24至27日, 省人防办按照“双随机”检查机制要求,开展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质量和企业从业行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省人防办“双随机”抽查系统,从系统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了福州益兴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福建闽防人防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元铠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福建中地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益兴、福建闽防、福建元铠、福建中地)4家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作为检查对象,检查组人员由带队领导、“双随机”系统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相关业务处、质监站和受检企业所在地设区市人防办业务人员组成。通过实地抽查、查阅内业资料、征询意见等方式,对受检企业近1年内一个竣工验收项目的产品质量和从业行为进行检查,并现场反馈检查结果。
二、存在问题
(一)产品质量内业方面。一是产品出厂自检资料不齐全。如晋江崎山安置房项目,福建中地没有提供防护设备产品出厂前的自检记录,且质量自检资料不完整。二是产品进场质量报审不规范。如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项目,福州益兴产品进场未经监理单位质量报审就安装施工;夏商书香名苑二期项目,福建元铠产品进场监理单位质量报审资料不完善;晋江崎山安置房项目,福建中地部分产品进场(人防风机、阀门、过滤吸收器)没有向监理单位报审报验。
(二)通风系统方面。一是福建元铠承接安装的夏商书香名苑二期项目第二防护单元通风设备,脚踏风机链条断裂,质量不合格。二是福建中地承接的晋江崎山安置房项目通风设备,风管焊接错位、法兰连接不规范、取样管及压差检测管未施工。三是检查发现福建金山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在晋江崎山安置房项目和夏商书香名苑项目中,使用同一个合格证编码(均为160200519)的过滤吸收器。
(三)各受检企业存在其它具体问题详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受检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佐证材料于7月10 前报省人防办。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其他承建项目进行自查。对于同一编码过滤吸收器问题,福建金山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必须整改并作书面检查,整改情况及书面检查与7月10日前报省人防办,省人防办将视情况进行复查。对在规定时限内不报整改材料或拒不整改的企业,省人防办将依规严肃处理。
(二)各受检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产品出厂的质量检测和进场质量报审报验工作,做好产品质量检查内业并存档,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安装。
四、结果运用
将按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机制的要求,本次检查结果将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福建”网站,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附件:防护设备生产质量和企业从业行为检查情况表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防护设备生产质量质量和企业从业行为监督检查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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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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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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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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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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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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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益兴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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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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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产品、构建监理报审报验单无监理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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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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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防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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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国脉时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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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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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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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铠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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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书香名苑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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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报审时,部分内业资料缺失
2.第二脚防护单元的踏风机部分链条存在断裂现象,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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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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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地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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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崎山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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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出厂质量自检材料不完整(无厂家质检部门的检验记录)
2.部分产品(人防风机、阀门、过滤吸收器)进场没有向监理单位的质量报审报验资料
3.风管焊接不均匀、法兰连接不规范、焊接位置个别未对准(错位)、放射性取样管及压差检测管未施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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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rfb.fujian.gov.cn/xxgk/fhsb/201706/t20170619_15858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