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401-0500-2011-00005
- 备注/文号: 明人防办〔2011〕2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防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11-05-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印发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5-28 00:00
根据《三明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政办〔2011〕77号文件精神,我办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力求在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有新提高,为我市人防建设新跨越和海西建设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深入。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深入推进办事公开的同时,加强对县(市、区)人防部门的指导。稳步推进县(市、区)人防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二、继续夯实公开基础。以完善人防门户网站功能建设为抓手,升级搜索引擎,完善在线申请功能,方便公众查询、检索、申请。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法定公开时限内依法及时公开,切实提高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
四、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细则,积极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制定健全和完善我市人防政府信息发布、公共查阅场所管理、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六、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人防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切实查找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的方式方法,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人防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防 政府信息公开 要点 通知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1年5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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