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工作流程》的通知(闽税发〔2020〕5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方便群众办事,加快办件速度,市人防办多次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税务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绿色通道,解决了群众缴费慢的问题,大大提高了人防易地建设费缴费的便捷性,增强了群众办事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明市人防办 张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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