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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事项编码: 003728830XK00901
事项名称: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事项类别: 承诺件
申报对象: 企业,个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
实施部门: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办处室: 指挥通信科
联系人: 张梅花
联系电话: 8885828
监督和投诉电话: 8247903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5
时限说明: 资料齐全
是否收费:
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三十一条,拆除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拆除和重建经费。
特殊环节:
备注:
申请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的,拆除单位必须报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承担相应的拆除和重建经费。
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受理地点: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申请方式:
到窗口次数:
账户要求:
次数说明:
到窗口次数2:
账户要求2 :
次数说明2:
到窗口次数3:
账户要求3:
次数说明3:
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办理流程: 办理本事项的办理流程,文字描述。应以序号形式表明流程顺序。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三十一条
在线申报: http://sm.fjbs.gov.cn/website/user/newApplyOnline.action?fn=applyOnlinePage&serviceid=0B70398F3C2A5BE93778EFA9DF634A6B
常见问题: http://sm.fjbs.gov.cn/website/user/PtlAskAction.action?fn=cplist&serviceunid=0B70398F3C2A5BE93778EFA9DF634A6B
进度查询: http://sm.fjbs.gov.cn/queryApasInfo.action
个人主题:
人生事件:
特定人群:
企业主题:
经营活动:
特定对象: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分类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1 003728830XK00901_01 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份
2 003728830XK00901_02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表(原件1份,申请单位盖章); 3份
3 003728830XK00901_03 拆迁通知或重建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 003728830XK00901_04 拆迁和重建的费用缴纳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