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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人防工程项目审批(1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建议书审批

事项编码: 003728830XK01302
事项名称: 中小型人防工程项目审批(1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建议书审批
事项类别: 承诺件
申报对象: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事项性质: 行政许可
实施部门: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办处室: 工程科
联系人: 张梅花
联系电话: 8885828
监督和投诉电话: 8288019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5
时限说明:
是否收费:
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及依据:
特殊环节:
备注:
申请条件: 项目经费来源明确且经所在地政府同意建设
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受理地点: 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到窗口次数: 3
账户要求:
次数说明:
到窗口次数2:
账户要求2 :
次数说明2:
到窗口次数3:
账户要求3:
次数说明3:
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
法定依据: 1.《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条 2.《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政〔2014〕39号) 3.《福建省人防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88号)。
在线申报: http://sm.fjbs.gov.cn/website/user/newApplyOnline.action?fn=applyOnlinePage&serviceid=D8DE5AF85757E9B870BA1523F08A8168
常见问题: http://sm.fjbs.gov.cn/website/user/PtlAskAction.action?fn=cplist&serviceunid=D8DE5AF85757E9B870BA1523F08A8168
进度查询: http://sm.fjbs.gov.cn/queryApasInfo.action
个人主题:
人生事件:
特定人群:
企业主题:
经营活动:
特定对象: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分类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1 003728830XK01302_01 项目建议书请示文件(含项目建议书文本)
2 003728830XK01302_02 项目所在地政府同意项目建设的会议纪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3 003728830XK01302_03 对于使用人防经费建设的项目,应提交经当地财政部门核实的人防自由经费情况的说明;采用与投资方合资、合作建设的,应提交相关协议等文件资料复印件

附件: